最近发生一件挺逗的事,英孚给我们网站发律师函了(2017年8月25日),要求我们关闭网站,并各种威胁我们。邮件是这样的:
刘光明作为上海富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亲自发信给我们,我们真是受宠若惊。
地址:中国上海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805室
手机:13917266398
公司直线:021 22859858
邮件地址: guangming.liu@fujaelaw.com
附件里是律师函:
有关:立即关闭efsuck.com网站
敬启者:
上海富杰律师事务所接受EF英孚教育中国区总部(以下简称“英孚”)的委托,就题述事项致函你方如下:
一、 众所周知,英孚是全球知名的英语教育机构,主要致力于英语培训、留学旅游以及英语文化交流等方面。作为一家广受赞誉的英语培训机构,英孚及 其“英孚'“English First”及“EF”等商标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及良好的声誉,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与信赖。
二、 根据消费者的反映及英孚的调查、核实,英孚发现你方恶意注册了 efsuck.com域名并通过该域名指向的网站(网址:http://www.efsuck.com)发布大量有关英孚的不实信息,对英孚公司及相关员工进行恶意诋毁、中伤,严重损害了英孚公司的商业形象及声誉,同时也严重侵犯了相关英孚员工的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
二、基于上述情形,英孚特此授权本所致函你方,郑重要求你方立即停止前述侵权行为,消除该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关闭efsuck.com网站,注销efsuck.com域名,停止其他任何诋毁英孕商誉及任何未经英孚许可而擅自使用“英孚”、“English First”及“EF”等商标、名称的行为,并向英孚赔礼道歉等。
此外,英孚要求你方在2017年9月1日之前,就采取前述行动和措施的情况向本所做出书面回复。
四、英孚将依据你方的态度及反应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如果你方未按照上述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英孚有权依据有关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追究你方侵犯英孚名誉权的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你方承担商业诋毁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英孚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就你方的侵权行为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等)。
以上事项,希望你方认真对待,并积极配合,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责任。
真是吓人呢,我们于2017年8月28日回复了该律师函
致 刘光明律师、EF英孚教育中国区总部:
贵所信笺抬头不规范,我会向上海市司法局及律师管理机构投诉。
你所说的接受“EF英孚教育中国区总部”的委托,请问这是哪家公司?为何在政府网站查不到这家公司?
www.efsuck.com已经帮助很多学员合理维权,网站会保持运营,不会关闭。你说www.efsuck.com发布了大量不实信息,要求关闭网站。附录中是网站中的文章列表,请在15天内(2017年9月7日前)书面回应每一篇文章,告知哪篇是真的,哪篇是虚假内容。如果是虚假内容,具体哪些描述是虚假的。我们会根据你的提供的证据,调查文章的真实性,进行处理。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请问我侵犯哪些英孚员工的肖像权,给出真实姓名。据我所知,英孚员工对学员很少透露真实姓名,只愿意透露英文名、昵称。请问一家知名公司的员工为何要隐藏真实姓名,英孚做得是什么买卖?
如果英孚认为efsuck.com该域名造成了侵权,建议找国际互联网域名系统最高管理机构提出仲裁。
你在律师函中的内容,是对英孚学员以及efsuck.com网站管理人员的恶意中伤。网站内容的提供者都是英孚学员,至少曾经是英孚的学员,请英孚尊重学员、尊重消费者。我们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efsuck.com管理人员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然后刘光明刘大律师在2017年8月29号回复了
你好!回函收悉,我们已将该信函转交英孚处理。相信后续还会与你进一步沟通、讨论此事。
请你理解,接受客户委托发送律师函以表达客户的立场和主张,这是我们的工作。对于efsuck.com网站的内容,双方有不同的理解与看法是很正常的事情,我们欢迎客观、理性的探讨,并寻求此事的妥善处理。
如方便,请提供你的手机号码,以便与你联系沟通此事。多谢!
看到这里真是忍不住笑了,刘大律师当初态度不是很强硬么,现在怎么怂了,哈哈哈哈哈哈哈。之后英孚没有敢回复我们,对于网站内容,我们已经要求英孚给出不实的证明,英孚完全不能提供。
好,事情放出来了,最后得出一些关于英孚的结论:
一、英孚没有所谓的律师团队
学员退款时,经常听到英孚扬言说,“你去告我们呀,英孚法务部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不怕你告”。事实真是这样么?如果英孚有律师团队,为什么发律师函不是自己的律师来发,而是委托第三方律师事务所来发?这样委托的是要给律师事务所钱的,自己养了律师,为什么还要花这冤枉钱?说明英孚根本没有律师团队!一切都是在吓唬学员!
二、英孚只能欺负软柿子
英孚的律师函各种吓唬我们网站,说我们要承担法律责任,要像政府部门投诉、举报。说得像真的一样,好吓人哦。结果呢,我们回复后,英孚发现我们网站不好欺负,态度立刻软了,希望协商。所以学员退款的时候,态度一定要强硬。退款是合情合理的事,不能退款就是霸王条款,扣违约金是强盗行为。多去中心的公共区域理论,周末下午多去,让更多新客看到英孚的丑陋,黄了它们生意,退款马上变得容易。英孚巴不得你早点退款,不在中心出现。
三、英孚不会数数
看英孚发的律师函, 1 2 3 4都数不来,英孚还是做教育的,搞笑吧。